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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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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14 浏览数:2360

       关于举办《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

   高 级 研 修 班 的 通 知


各企事业单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物流业作为市场新兴的行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针对企业的职业需要,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计划》的通知精神,加快物流人才培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经研究决定联合北京东方中视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于2015年度大力开展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研修班。学员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学习,参加“物流师”鉴定、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运输、采购、供应、储存、信息和服务等物流活动中的管理人员;涉及物流与供应领域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间:20155月统考(315日报名截止)

点:山东  (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集体组织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近期两寸彩色(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四张。请参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上述资料及培训报名费(汇款方式详见报名表)上交招生工作站。


四、联系方式:

人:郑                    话:010-52885966

 真:010-53799112            机:1316122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