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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培训“示范点”可享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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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13 浏览数:1603

       昨日,省人社厅介绍,今年将继续开展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成为“示范”的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可在就业资金安排、兑现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工程项目、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技能人才评价等方面享受扶持。

    去年,全省共确定81所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8个职业培训示范企业,方便了城乡劳动者就近、就地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今年,我省还将创建一批示范基地和企业,范围包括全省具备条件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经批准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各类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坚持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的各类企业。

    对于成为示范基地的院校和培训机构,可享受下列扶持:凡按规定要求组织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获得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列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的,可获得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今后在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及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享受省政府津贴选拔等方面,将对示范基地给予支持和倾斜。此外,已经是合法技工院校的,允许作为优先条件升格、晋级,符合技工学校设置条件的职业培训学校,优先审批设立技工学校。

    示范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优先安排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并兑现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优先列入我省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优先享受我省项目及人才引进等各项优惠政策。

    我省将对“示范”实行年度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尤其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撤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