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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国节能环保需要产业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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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8-27 浏览数:1580

    建设美丽中国,需要节能减排和环保领域的巨大投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集团总经理陈进行呼吁国家给予电力行业配套的政策支持。他建议:

  一是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步伐,使之真正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补偿成本。对火电机组,要在规范核算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容量、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燃煤机组的差异,合理确定其配套电价政策,以弥补改造和运营成本,从而引导火电企业积极主动地推进设备升级改造。对于水电、风电以及光伏发电特别是水电,要充分考虑其征地、移民、生态保护及恢复等方面的成本,合理确定其上网电价,保证这些项目的基本运营和持续发展,提高各投资主体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二是国家给予环保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可从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并提供专项的无息贷款或低息贷款,支持脱硝等环保改造工程建设,以降低项目投产后的运营成本。同时,将企业缴纳的排污费,专款专用,全部返还所缴企业,用于脱硝、除尘等设施的改造。同时,可参照脱硫特许经营模式,在确定合理的脱硝电价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前提下,适时推进火电厂烟气脱硝特许经营,推进脱硝产业的专业化管理和集约化经营,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上市融资,以降低运营成本,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借鉴粉煤灰综合利用经验,参照《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将火电厂烟气脱硫副产品——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纳入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范围,通过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提高火电企业和脱硫石膏用户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不仅可以缓解每年数千万亿吨脱硫石膏给资源、环境带来的巨大压力,也必将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是加大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等领域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坚持政府在能源基础科学研究中的主导地位,优化配置能源科技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加快推进研究平台建设,努力突破上些制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促进能源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电源结构和机组结构,推进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