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七年筹600亿元治水 每年投1.5亿元治霾
生态环境与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紧密相关。近年来,我省财政部门注重发挥杠杆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并加大对生态循环农业、工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循环经济的扶持力度。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浙江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情况。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广兵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从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将加大财政投入,突出生态保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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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支持“五水共治”让“水更清”,浙江省级财政未来7年将筹措600多亿元资金用于治水;
二是支持雾霾治理让“天更蓝”,浙江省已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支持生态林建设让“山更绿”,2013年已提高到25元/亩,超过全国标准,为全国省级第一;
四是支持环境整治让“地更净”,安排预算资金支持实施“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开展农房改造示范村建设和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净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推进“美丽浙江”建设。
“2014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对省属企业脱硫、脱硝的技术改造和设备补助,对各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以奖代补。”王广兵介绍。
据了解,五年来,我省的省级生态环保投入增长迅速,从2008年的36.78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68.2亿元,年均增长13.14%。
除了加大生态财政投入,浙江各级财政部门还不断创新机制,向改革要红利。这些新举措包括:
创设性开展生态环保专项补助试点;
率先实现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
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尝试,截至2013年底,我省累计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总额20.3亿元;
大力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出台政策支持开化、淳安等地开展生态功能建设试点。
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提出了“绿色浙江”、“生态强省”等战略,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作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在这些战略引领下,我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财政政策,创新体制机制,为推动“美丽中国”在浙江的实践,实现“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