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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河北石家庄、唐山、廊坊大气污染治理督查行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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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04 浏览数:1669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日对河北石家庄、唐山、廊坊等地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对石家庄市所辖的新乐、灵寿、行唐、正定、平山、栾城、高邑、元氏、深泽、赵县、鹿泉、井陉矿区、新华区等13个县区进行了督查,共检查了50多家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治污设施不健全、运行不正常。督查人员暗访时发现,正定县金石化工有限公司两个烟囱都向外排烟,但第二天明查时,企业则称部分设施故障,当日停产。经检查发现,该企业所购买的脱硫装置实际上并没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同时,该企业仍保留原有烟道,留有旁路。井陉矿区河北鑫跃焦化有限公司280平米烧结机脱硫设施除雾器运行效果较差,烟气中浆液溅落现象比较严重。二是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部分设备形同虚设。新乐市东方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混乱。部分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稳定,忽高忽低;督查组实地测量的烟气出口数据和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有差异。三是面源污染问题较多。正定县诚峰热电东侧搅拌站堆场、天汇建材堆场,以及新乐市东方热电东侧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大量灰渣裸露。深泽县丽华日化厂、正定县中原木业公司等一些小型企业排放黑烟或黄烟。还有一些企业,厂界周边刺激性气味严重。四是企业防治大气污染积极性不强。井陉矿区新世纪煤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管理不到位,出焦过程中有无组织排放现象。一些企业对于购进的不合格煤炭仅仅是压低采购价格了事。

  督查组在唐山现场查看了46家工业企业,其中34家存在各类环境问题,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问题12处,严重道路扬尘6处,露天物料堆场无防尘措施的7处,并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问题企业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违反唐山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多台烧结机未按期完成脱硫设施建设,经多次督查,仍不执行停产决定,大量污染物直排大气;该企业其他整改措施进展也缓慢。二是工业企业污染问题仍较为普遍,钢铁、焦化企业无组织排放、跑冒黑烟现象较为普遍。唐山安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设施未建成仍在生产,球团竖炉烟尘排放严重,高炉炉顶、上料系统、炼钢车间等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周边大面积农田被厚厚的灰尘覆盖。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都存在烧结机生产时脱硫设施不运行等环境违法问题。三是面源污染问题不少。多个区县均存在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或垃圾的现象,如唐山市玉田县孤树镇香小线公路两侧邢张村至孟庄村一带、滦县榛子镇102国道两侧、丰润区后辛庄、滦县颜庄村、丰南区小集镇洼里村附近,滦南县唐港高速路旁。丰南区唐海线、丰润区林荫路、厂前路、102国道、112国道等道路扬尘现象严重。一些煤场、石料场、渣场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严重。四是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结构调整需进一步深化。唐山市以钢铁、焦化、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为主,结构化污染的问题十分突出。

  督查组对河北廊坊安次区、广阳区、永清县、霸州市、固安县、三河市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和施工工地对物料苫盖重视不够。霸州市新利钢铁物料堆场、团结矿粉厂、安次区龙建东兴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抑尘措施。二是在路侧、河边发现多起焚烧垃圾的现象。在273省道、津保高速公路沿线、安次区、霸州市G112高速路段的河边附近均发现燃烧垃圾现象。三是一些企业非正常排放烟气。安次区大家新城物业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停用、原煤灰渣露天堆放、除尘废水直排;霸州市兴华制管有限公司粉尘无组织排放;永清县工业区白合路以及二纬道交叉处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的两根烟囱烟气呈现黄褐色。四是对上个月督查中发现问题的部分企业进行了抽查,霸州市鑫鑫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尚未整改到位。